询价采购公告
启东市 ******限公司 就启东市原热电厂地块(光明苑)及城西派出所北侧地块(蔷薇苑)亮化项目[项目编号:*******06(XJ017)]进行询价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响应。
项目概况
启东市原热电厂地块(光明苑)及城西派出所北侧地块(蔷薇苑)亮化项目的潜在响应***公共资源网获取采购文件,并于****-**-**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06(XJ017)
项目名称:***(光明苑)及城西派出所北侧地块(蔷薇苑)亮化项目
项目类型:***
所属行业:***
预算金额:**5万元 (含税)。
最高限价:**5万元 (含税)。
采购需求:***,请仔细研究。
合同履行期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本项目不接受分包。
二、响应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必须具有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
(2)供应商须具备城市及道路照明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市政工程专业或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同时具备B类安全考核合格证,连续缴纳3个月至2024年4月的社会保险的缴费证明材料。
(4)提供由国家电光源质量监督检验中心或国家电光源质量检验检测中心出具的样品灯具【投光灯、洗墙灯、轮廓灯、地埋灯】检测报告原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检测报告的封面必须带有CMA及CNAS标志、有电子版报告的二维码、内页附有灯具照片及外形尺寸、相关技术参数满足样品技术要求】。
(5)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6)本项目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禁止情形:
拒绝以下投标人参与投标: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再参加本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注:*********限公司 ******子公司 之前的工程中履约评价不合格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日9点00分
地点:***(***交易平台)
方式:***“投标人”→,插入CA锁,输入CA锁密码,在“项目响应方”→“国企采购”→“下载响应”界面找到该项目,进行下载操作。(如根据上述操作无法查看项目信息,请在“信息管理”→“主体类型修改”中勾选投标人和供应商选项后添加保存,刷新重试)
售价:***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逾时,交易系统将拒绝接受上传响应文件电子文档。
地点:***(***交易平台)
五、开启
时间:****-**-**日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启东市金桥路199号政务服务中心三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保证金:***。
2.项目开标活动模式:***。
3.项目演示、样品、答辩等:***。
4.对项目需求部分(供应商资格要求、项目需求)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提出,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负责答复;对项目采购文件其它部分的询问、质疑请向采购文件制作人或项目开标经办人提出;对在“***交易平台”操作阶段的 ******件公司 维护人员提出。
5.供应商询价操作路径,详情***采购网(***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交易平台政府采购项目投标指引》。
6.本项目采用不见面远程询价方式,详情***采购网(***交易平台)-“办事指南—业务指南—政府采购”中《***交易平台政府采购不见面开标操作指南》。
7.供应商应依照规定提交各类声明函、承诺函,不再同时提供原件备查或提供有关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文件。但中标供应商应做好提交声明函、承诺函相应原件的核查准备;核查后发现虚假或违背承诺的,依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理。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
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采购文件制作人:***-****
项目开标人:***-****
交易系统软件维护人员:***-****,****00
附件:***.项目采购文件
2.采购人信用承诺书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