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答疑澄清公告
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标段(包)名称 |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高明区荷城街道邻里配套公共服务设施(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第 1 次澄清修改文件
项目编号:***(GM)WZ0010
项目名称:***(明西路南侧地块)建设项目监理项目
澄清修改文件发出时间:****-**-**日
原定开标时间:****-**-**日
一、澄清修改内容
1、现就《招标文件》“第五章合同条款及格式:***.3.2监理服务酬金的支付:”的如下内容作出修改:
原内容为:***%,支付 4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工程验收一个月内,支付 4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余下费用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修改为:***%,支付2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2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工程验收三个月内,支付30%合同价款的监理费;余下费用在质保期满后一年内不计息付清。
二、其他说明
(1)本澄清修改文件是对招标文件的规定、修改或补充,对于招标文件及其他函件内容相同(或相同性质)的内容应作修改或补充,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中涉及到上述内容的也应在相同的位置修改,否则后果自负。
(2)如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与在此之前发出的招标文件、其他文件以及口头答复有不一致的,均以本“澄清修改文件”的内容为准。
(3)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及递交投标保证金截止时间未改变。
(4)本“澄清修改文件”共 2 页,请投标人注意是否完整。
招标人:*********限公司 | 代理机构:*********限公司 |
地址:*** | 地址:***1室 |
联系人:*** | 联系人:*** |
联系方式:***--**** | 联系方式:***-**** |
****-**-**日 | ****-**-**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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