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
2.标段名称:***
3.澄清或修改事项:
(1)原合同条款及格式第三节专用合同条款11.1中约定“(2)材料、工程设备等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发包人提供的基准价格,按以下风险范围规定执行:***。”,现修改为“(2)材料、工程设备等价格变化的价款调整按照芜市建函[2021]97号《关于芜湖市建筑工程材料价差调整的通知》文件要求执行”。
(2)原施工图纸01建筑→平台→“芜湖江北连廊建筑施工 ****** 4.28_t3”打开不显示,现补充上传该图纸。
(3)现补充上传控制价编制说明。
4.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区12楼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受理异议人):***
电话:****58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