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的澄清文件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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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500,00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60,321,04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LZ_FJZHPGF[JS]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名称)施工 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标段施工 补遗文件02号 各潜在投标人: 1.本项目施工图纸以本次上传的为准,请各投标人自行下载。 2.工程缺陷责任期及质量保证金的退还以专用合同条款中第15.2条及15.3条为准。 3.本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由“****-**-**日”更正为“****-**-**日”。 4.本项目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由“****-**-**日09时30分”更正为“****-**-**日09时30分”。 5.本项目投标保证金的缴纳截止时间“****-**-**日18时30分”更正为“****-**-**日18时30分”。 6.根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4.1投标保证金:***“3.顺延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时,招标人认为投标人应对其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的,应在发布的补遗/澄清中进行明确。若需延期的,投标人在延期的同时,应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因本项目投标截止时间顺延,潜在投标人以银行保函方式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如原保函期限少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后的投标有效期,则须对开具的银行电子保函进行延期,并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最新期限的电子保函原件扫描件;如原保函期限不少于投标截止时间顺延后的投标有效期,则潜在投标人开具的开标日期为****-**-**日的原保函同样适用,但须在投标文件中上传承诺函(详见本补遗附件) 其余内容不变。 附件:*** 招标人:*********限公司 泸州分公司 ****-**-**日 承诺函 中国 ******限公司 泸州分公司: 我公司作为本次项目的投标人,根据本项目施工标段招标文件及《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项目名称)施工中国移动(泸州)酒城大道数据中心工程施工标段施工补遗文件02》对银行电子保函的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我公司出具的开标日期为****-**-**日的银行电子保函,且银行电子保函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的同样适用。 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法律责任。 投标人名称:***(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加盖个人名章) 年月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510000/0105/20****-**-**51f8d9489f28e4493d830a419181d057cb.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