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璧县虞姬镇庙成山采石厂废弃矿山矿生态修复提升项目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4-05-1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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灵璧县虞姬镇庙成山采石厂废弃矿山矿生态修复提升项目编制项目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0421

二、项目名称:***复提升项目编制项目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复提升项目编制项目

服务范围:***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由成交供应商支付。金额:***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成交供应商业绩:***

2、成交人评审得分:***.71分

3、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成交公告发布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 ******限公司 提出质疑(异议),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电话:***-****-874、871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相关主管部门提出投诉。

4、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

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4.1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1.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4.1.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4.1.3被质疑人名称;

4.1.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4.1.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4.1.6必要的法律依据;

4.1.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4.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4.2.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4.2.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4.2.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2.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2.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安徽省地质灾害应急技术指导中心)

地 址:***厦A座

联系方式:*******112 康 佳 ****77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18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582/583-871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磋商业绩承诺函

附件:

00421附件.zip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0eba9121-0f72-11ef-af84-00163e0cccf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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