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203广安区协兴段新建工程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广安 ******任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广安市广安区发展和改革局 | 批复文号 | 广区发改项【2024】14号 | ||||
建设地点 | 广安市广安区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起于广恒快速路与东环线交叉口附近,通过改造广恒快速路与协兴镇新华路顺接,全线里程 0.803km,按二级公路标准设计,路基宽度17米,双向4车道,采用沥青混凝土路面,限定行车速度 40km/h,后期同步安装交安设施。;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0 | ||||||
类似业绩 | 公路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勘察设计及专题报告编制、施工招标。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0 勘察:***.0; 设计 :***.0; 监理 :***.0; 施工:***.0; 货物:***.0; 设备 :***.0; 其他:***.0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 23:***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 23:***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本公告招标代理费为预估金额,招标代理费最终结算以各标段的中标价(扣除暂列金额和暂估价) 为基数按国家计委计价[2002]1980号和发改价格[2011]534号文收费标准下浮20%计取,招标代理费由中标单位向申请人支付。申请人资格费求:***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资格:***,具有四川省招标代理从业人员印章资格。拟派的本项目人员均须为申请人本单位人员,提供申请人为其缴纳的最近连续6个月社保明细证明。请各比选申请人将以上材料(包含但不限于)传于此邮箱号:****1@qq. com; 招标人对收到的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后确定比选申请人。 | ||||||
联系人 | 刘书豪 | 联系电话 | ****808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