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的澄清(答疑)公告2
项目编号:*********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滁州经开区永阳路标准化厂房及宿舍等配套设施工程改造一期项目监理作如下澄清(答疑):
1.问:(1)根据《社会保险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劳动和社会保障部令1号)第六条规定“社会保险登记实行属地管理”,我公司为响应国家社保属地化政策,确保员工能够享受当地的社会福利,我公司将员工社保实施属地化管理,由投标 ******分公司 缴纳的社保,是否予以认可。 ******我公司 提供业绩奖项拟为工业厂房污水处理厂项目,此工程为工业厂房配套工程使用工程,请问是否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答:(1)予以认可。(2)不符合。
此澄清公告视同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查看下载。以最后发布的招标答疑澄清文件中的模板制作本项目最新投标文件。给各潜在投标人带来不便,敬请谅解!如因投标人不及时查看,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招标人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 系 人:***、韩旭东
联系方式:***-****、0550-****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地址:***20室
联系人:***
联系方式:***-********88
日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