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防灾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防灾项目(项目编号:***-****)更正公告 发布日期:****-**-**日发布来源:***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目 首次公告日期:****-**-**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应急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编号:***-**** 第2包)招标文件中技术参数要求均须提供第三方检测机构出具的带有CMA、CNAS标识的检验报告。原件备查。检测报告不能证明所投货物技术参数满足项目要求的视为技术要求劣于招标文件要求。 更正日期:****-**-** 三、其他补充事宜 1.更正公告内容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与采购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供应商获知更正公告后,请将“更正公告回执”加盖公章回传至电子邮箱hch ****** 163.com。至投标截止时间未收到供应商“更正公告回执”的,视为供应商已获知并接受更正公告内容,并承担由此可能产生的风险。 参与(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除颤仪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第1包)的投标单位更正回执内容为:***防灾项目—除颤仪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1包)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参与(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层防灾项目—应急照明设备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 第2包)的投标单位更正回执内容为:***防灾项目—应急照明设备采购项目(项目编号:***-**** 第2包)的更正公告。我们将视此更正公告内容为本项目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并按整个采购文件的要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2.第1包、第2包投标截止时间及评标时间均为:****-**-**日9:*** 四、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 ****-**-**日 09点30分 五、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505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六、附件 原公告链接:***天津市南开区应急管理局机关 南开区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基础防灾项目 (项目编号:***-****)公开招标公告 天津市 ******限公司 ****-**-**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