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连太平湾合作***交易中心税务接口升级拓展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大连太平湾合作***交易中心税务接口升级拓展服务采购项目 | ||
品目 | 服务/信息技术服务/数据处理服务/其他数据处理服务 | ||
采购单位 |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 | ||
行政区域 | 瓦房店市 | 公告时间 | ****-**-**日 14:***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聪 刘永维 孙波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1-**** | ||
采购单位 |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规划建设局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大连太平湾合作创新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41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辽宁省大连市西岗区石葵路31号科技创新大厦801室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聪 刘永维 孙波 0411-**** | ||
附件: | |||
附件1 | 单一来源论证意见.pdf |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项目名称:***务接口升级拓展服务采购项目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接收太平湾不动产网办端采集的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首次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转移登记、新建商品房产权转移登记、存量房屋所有权转移登记、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赠与转移登记、存量房不动产赠与、动迁还建转移登记等业务的合同等要素导入到税务系统中,实现税务部门对各类业务涉税信息预采集。
各类业务涉税信息预采集后实现在不动产“一次性缴费”,无需办事人员及企业到达税务大厅进行办理,税务局可通过不动产传递数据自行采集、审核、征税、通过不动产反馈电子缴税凭证。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原因:***,已经过上级国家机关通过公开招标采购方式或其他方式确定了唯一供应商并有文件依据的,适用于单一来源采购。
说明:
****-**-**日,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以公开招标的方式选定了"国家税务总局大连市税务局电子税务局非税收入征缴及数据交换建设项目”的服务单位 — ******限公司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货物或者服务,可以依照本法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一)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七条:“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规定的情形,是指因货物或服务使用不可替代的专利、专有技术,或者公共服务项目具有特殊要求,导致只能从某一特定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和《大连市政府采购非公开招标采购方式审批管理办法》有关规定,因本项目的服务具有不可替代性和唯一性,故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 ******限公司 来完成。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 ******限公司
地址:***-3层公建。
三、公示期限
****-**-**日 至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无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
联系人:***
地址:***
联系方式:***-****
2.财政部门
联系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3.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厦801室
联系方式:***-****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dyly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