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产业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招标失败的公告
各投标单位:
我单位组织实施的高州市原茂名矿务局产业园建设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一期)监理(第二次)[项目编号:********* 3]招标项目于****-**-**日至****-**-*****交易中心网、广东省招标投标监管网上进行了中标候选人公示,在中标候选人公示期间收到相关投标人的异议,****-**-**日依法暂停本项目招投标活动。就异议人提出的异议进行审查:
第一中标候选人“广东 ******限公司 ”公示的投标文件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二中标候选人“广州 ******限公司 ”公示的投标文件缺水利工程施工监理资质、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第三中标候选人“晨越建设 ******限公司 ”公示的投标文件拟委派本项目总监理工程师、监理员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
经核查以上中标候选人不符合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投标人应保证其它所提供资料的真实性,否则一经查出,即取消中标资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五十五条,现依法取消以上中标候选人中标资格,本次招标失败。
特此公告。
高州市城乡 ******限公司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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