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局二公司安装分公司兰州万达项目室外管网工程招标

甘肃 2024-05-11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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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公司 兰州万达项目室外管网工程招标

招 标 公 告

一、招标形式及范围

1.1本招标项目遵循公开、公平、公正和诚实信用的原则,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部门规章,通过公开招标方式选定分包商。

1.2我司所负责施工的兰州万达城10号地住宅项目室外管网工程。

1.3工程规模:***建筑面积约21.03万平方米。

二、投标人资格

2.1必须为一般纳税人,能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2. ******限公司 范围内的合格供方。

2.3投标人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审定的招标工程相一致的专业分包企业资质。

三、定标原则

3.1在质量、服务同等的情况下,低价中标。

3.2在同等条件下,与我公司有过合作经历,无不良记录的投标方我方会作为优先中标的参考因素。

四、质量要求

4.1达到国家、行业现行有效的有关施工、验收规范要求,并一次性验收合格。

五、招标范围及方式

5.1 本工程投标范围:***标段;

5.2包括但不限于规定的以下工作内容:***及不可预见的修整、补洞、堵漏、补缝等;所有招标人认为需要之修整工作以及其他分包施工过程中局部损坏的修补;

六、报价方式及要求

6.1本工程室外管网安装采用清单计价方式。

6.2报价要求:***、辅材费、包机械、包管理费、包措施费及与之有关的所有费用,固定综合单价的招标方式,由投标人根据企业自身实际情况和管理优势进行报价。投标人在投标报价时应充分考虑工程大小、技术复杂程度、施工难易程度、施工自然条件等现场勘查情况及工期长短,并充分考虑施工期间的市场价格变化和政策性调整带来的各种风险,投标人应根据各自的施工经验自行测算施工期间的所有风险费用,并计入投标报价。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应包含且不限于以下费用:***、机械费、措施费、材料消耗、工期、质量、环境、职业健康、安全文明施工、无自然采光增加费、赶工费、夜间施工增加费、材料及设备多次转运费、已完工程及设备保护费、施工排水降水(包括所需机械设备配备)、支挡、现场施工围栏和发包方、招标人仓库搭拆费用、招标人及业主供应材料及设备的装卸、配合、移交、入库、保管费以及利润、税金、措施费、风险费、运输费、管理费、保险等一切为保障工程施工顺利实施而发生的所有费用和临时水电的维护维修工作,不因施工范围、质量标准提高、工期变化等而调整价格。所有税费由分包方负责缴纳,即分包方提供足额、合规、有效的增值税发票。

6.3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的住宿费用,不再另外计取。

6.4投标人上述报价已包括投标人自身投标的保险费用。

6.5投标人上述报价已经考虑到实际施工时工序安排、施工面变化和工期要求等所产生的费用。

6.6投标人需向招标人承诺:***,必须同意招标人将中标总价的 2 %作为安全生产费单独分离出来,招标人将以独立费用对投标人考核、结算、支付。

6.7本工程税费按照 国家规定方式计取,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人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如投标人无法提供相应的增值税专用发票,招标人将对投标人的辅材费、机械费进行价税分离。

6.8本工程报价中已包含管道安装后为成品保护贴膜、刷漆标识及桥架标识等安装费用,投标人在报价中已经充分考虑此部分所占的费用,即此项费用不再另外计算。

6.9投标人最终结算价款组成:

投标人结算价款=[工程量*中标清单单价+增值税]*98%+安全生产费-各种扣款。

七、结算方式:

(1) 本工程无预付款,工程款采用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汇票或应付账款保理等进行支付,且不接受委托付款,贴息由分包人承担。

(2)工程进度付款如下:

A、 本工程无预付款。

B、工程进度付款比例及节点如下:

①当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3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20%;

②当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6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40%;

③当完成整个工程进度的90%时,支付合同价款的60%;

④总承包工程整体竣工验收完成,累计支付至该分项工程的80%;

⑤向业主提交合格的竣工资料并完成移交后,累计支付至该分项工程的85%;

⑥提交齐全完整的结算资料并确认后,累计支付至该分项工程的88%;

⑦签署工程竣工结算协议书后,累计支付至该分项工程的97%;

⑧剩余3%做为质保金,期限同总包合同

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至保修期满后,经确认乙方没有应承担而未承担的保修责任后一个月内予以付清,保修金不计利息。

(3)合格工程量中合格以国家验收规范以及机电管理中心验收标准为准。

(4) 投标方签证费用的办理及支付详见合同附件。

(5)每次付款前,投标方必须开具合法有效的增值税发票,否则招标方有权不予支付。如果投标方提供无效发票或假发票,造成的后果包括但不限于经济和法律责任由投标方承担,同时招标方将给予投标方每次5000元违约金,招标方因此发生的一切费用也由投标方负责,招标方不接受投标方任何形式的委托付款。

(6)投标方在招标方资金短缺、工程款不到位的情况下,投标方需在三个月内不能影响工程施工进度。

八、联系人:

白雪天,联系电话:****836

罗斌(项目经理)联系电话:****414

信息来源:***://mall.****.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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