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机构变更许可前公示(海安市人民医院)
根据海安市人民医院提交的“变更诊疗科目”的申请,我委受理了该申请,已进入审批程序,现将拟批准变更事项公示如下:
医疗机构名称:***
医疗机构类别:***
医疗机构申请项目:***
医疗机构增设诊疗科目:***:***(门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审批管理的若干规定》的有关规定,南通市卫生健康委现对海安市人民医院以上信息予以公示。任何单位或个人如有异议,请在公示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与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处联系。
受理电话:***-****,联系地址:***,邮政编码:***。
南通市卫生健康委员会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