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农民住宅区基础设施工程 | ||
品目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张铺镇人民政府 | ||
行政区域 | 安徽省 | 公告时间 | ****-**-**日 15:*** |
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 刘明江;梁开林;何晓东 | ||
总成交金额 | ¥61.880000 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何宏永 | ||
项目联系电话 | ****686 | ||
采购单位 | 天长市张铺镇人民政府 | ||
采购单位地址 | 天长市张铺镇张铺社区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364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天长市天康大道北侧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686 |
天长市张铺镇平安社区农民住宅区基础设施工程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程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
成交金额:***(¥:********* 00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程 施工范围:***、停车场,雨水管网铺设,砖砌污水检査井、雨水检査井、雨水集水井,太阳能路灯安装,电缆保护管铺设,施工现场土方、垃圾清理。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皖****8528) |
五、评审专家名单:***、梁开林、何晓东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金额及相关费用:***《***公共资源交易代理机构及从业人员管理暂行办法滁公管〔2022〕5号,以及补充文件滁公管综〔2023〕19号《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标准;收费金额5000元(不含专家评审费145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成交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张铺镇人民政府或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长泰景湖一品商业A栋3楼,联系人:***、陈开晶,联系电话:****364或0550-****、****920。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http://chuzhou.****.cn/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天长市财政局采购办提出投诉,地址:***,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总得分:***.62分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36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楼
联系方式:***、0550-****、****92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开晶
电 话:****364、0550-****、****920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二次报价
3.业绩
附件信息: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cj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