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田地区地直学校2024-202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公开招标公告

新疆 2024-05-12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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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田地区地直学校 ****** 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和田地区地直学校 ****** 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
品目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第一中学
行政区域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公告时间****-**-**日 18:***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招标文件售价¥0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政采云平台线上
开标时间****-**-**日 10:***
开标地点新疆政府采购云平台上(https://www.****.cn/)不见面开标大厅。
预算金额¥**0万元 (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文琦
项目联系电话****915
采购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第一中学
采购单位地址和田市文化路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903-****
代理机构名称 ******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新疆乌鲁木齐市水磨沟区立井街918号恒大珺睿府1-2-1102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915

项目概况

和田地区地直学校 ****** 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政采云平台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10:***(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2

项目名称:********* 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

采购方式:***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标项名称:********* 5年度大宗食材联合招标项目二标包
数量:***
预算金额(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鲜羊肉等、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自签订合同之日起1年

本项目(否)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参加本次采购的供应商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标项1】
需提供有效期内的《食品生产许可证》或《食品经营许可证》,证照必须是通过年检的有效证件,如证件处于年审阶段,供应商应提供年审受理回执复印件。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至****-**-**日,每天上午00:***:***,下午12:***:***(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

方式:***://www.****.cn/在线申请获取采购文件(进入“项目采购”应用,在获取采购文件菜单中选择项目,申请获取采购文件),或者点击采购公告底部潜在供应商“获取采购文件”,页面跳转后登陆,直接获取采购文件。

售价(元):***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10:***(北京时间)

投标地点:***

开标时间:****-**-**日 10:***(北京时间)

开标地点:***://www.****.cn/,进入“项目采购-开标评标-右边选择对应项目点击“进入项目”进入开标大厅。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特别提示:

1、采购限额标准以上,200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采购人应当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2、**0万元 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3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3、**0万元 的工程采购项目中适宜由中小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4、对于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以及预留份额项目中的非预留部分采购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报价给予10%~20%(工程项目为3%~5%)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3%~5%作为其价格分。

5、接受大中型企业与小微企业组成联合体或者允许大中型企业向一家或者多家小微企业分包的采购项目,对于联合协议或者分包意向协议约定小微企业的合同份额占到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对联合体或者大中型企业的报价给予4%~6%(工程项目为1%~2%)的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适用招标投标法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采用综合评估法但未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价格分的,评标时应当在采用原报价进行评分的基础上增加其价格得分的1%~2%作为其价格分。

七、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珺睿府1-2-1102

联系方式:****915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915

附件信息:

5-6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田地区第一中学等四所学校2024年度食材采购项目二标包.pdf

562.9K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kzb/202405/t****_****.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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