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马店市第四污水处理厂二期改扩建工程监理项目合同信息
(GF-2012-0202)
建设工程监理合同
(示范文本)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制定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
第一部分 协议书
委托人(全称) ******限公司
监理人(全称 ******限公司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下述工程委托监理与相关服务事项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一、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项目;
2. 工程地点:***大道西侧;
3. 工程规模:***围以内,新建设计规模7.5万m?/d污水处理设施1套,并对现状一期工程采取必要的改造或修缮措施,改扩建工程完成后,本厂总规模达到15.0万m?/d。同时配套建设厂外的中原大道(棠溪大道—柏城路)污水配套工程,管径为DN1200,污水管道设计长度为712米;
4. 工程概算投资额或建筑安装工程费:***.2亿。
二、词语限定
协议书中相关词语的含义与通用条件中的定义与解释相同。
三、组成本合同的文件
1. 协议书;
2. 中标通知书(适用于招标工程)或委托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3. 投标文件(适用于招标工程)或监理与相关服务建议书(适用于非招标工程);
4. 专用条件;
5. 通用条件;
6.附录,即:
附录A 相关服务的范围和内容
附录B 委托人派遣的人员和提供的房屋、资料、设备
本合同签订后,双方依法签订的补充协议也是本合同文件的组成部分。
四、总监理工程师
总监理工程师姓名:***,身份证号码:***********0618,注册号:****。
五、签约酬金
签约酬金(大写):**捌万元 整(?****.00元整)。
包括:
1. 监理酬金:**捌万元 整(?****.00元整)。
2. 相关服务酬金:/。
其中:
(1)勘察阶段服务酬金:/。
(2)设计阶段服务酬金:/。
(3)保修阶段服务酬金:/。
(4)其他相关服务酬金:/。
六、期限
1. 监理期限:
自正式下发本工程开工令日始,至工程项目竣工验收备案止。
2. 相关服务期限:
(1)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2)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3)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4)其他相关服务期限自/年/月/日始,至/年/月/日止。
七、双方承诺
1. 监理人向委托人承诺:***书并通过年审,按照本合同约定提供监理与相关服务。
2. 委托人向监理人承诺:***,提供房屋、资料、设备,并按本合同约定支付酬金。
八、合同订立
1. 订立时间:***。
2. 订立地点:*********限公司 会议室。
3. 本合同一式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双方各执
肆份。
委托人:(盖章) 监理人:(盖章)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
的代理人:(签字) 的代理人:(签字)
开户银行:***:
账号:***:
电话:***:
传真:***:
电子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