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I智能客服系统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结果公告(采购包1)
一、项目编号:[350201]D1-JF[CS]****
二、项目名称:***
三、采购结果
采购包1:
供应商名称 | 供应商地址 | 中标(成交)金额 | 评审总得分 |
---|---|---|---|
******限公司 | 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毅大街339号1903单元 | 1,066,800.00元 | 97.46 |
四、主要标的信息
采购包1(AI智能客服系统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服务类 ******限公司 )
品目号 | 品目编号及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单位 | 服务标准 | 金额(元) |
---|---|---|---|---|---|---|---|---|
1-1 | 其他信息技术服务 | AI智能客服系统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 AI智能客服系统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 | 信息技术服务 | 10天交付期 | 项 | 遵守项目服务规范 | 1,066,800.00 |
五、评审专家名单:
采购人代表: | 蔡秀静 |
评审专家: | 连益进 、 陈发 |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代理服务费收费标准:
以单个采购包的中标总金额为准,按差额定率累进法计取,具体按以下标准计取:
服务:***≤100万元部分,按1.5%计取;100万元<基数≤500万元部分,按0.8%计取;500万元<基数≤**0万元 部分,按0.45%计取;**0万元 <基数≤**0万元 部分,按0.25%计取;5000万<基数≤**0万元 部分,按0.1%计取;10000万<基数≤**0万元 部分,按0.05%计取,分段累进计算。
备注:
(1)根据中小企业政策规定且资料提供完整的成交供应商,其代理服务费按照上述收费标准下浮10%进行支付。
(2)若代理服务费不足¥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则按¥3,000.00(人民币叁仟元整)收取。
(3)采购代理服务费由成交供应商在领取成交通知书的同时,以转账、电汇、现金存款等付款方式一次性缴清。
(4)缴款账户:*********限公司 ,开户行:*********限公司 厦门莲前支行,账号:********4,财务联系人:***-****。
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
合同包1AI智能客服系统升级及应用拓展项目:**1万元
收取对象:***(成交)供应商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无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单位信息
名称:***(厦门市市民服务信息中心)
地址:***
联系方式:****600
2.采购机构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1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陈文超、郭艳玲
电话:***-****
******限公司
****-**-**日
相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