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果公告
新民市民政局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21 ****** 18
二、项目名称:***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3号5-5-2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33(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
供应商地址:***-1号2-6-1
中标(成交)金额:***(元)
评审总得分:***.67(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一、服务范围1.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分为关爱型和普惠型两类人群。沈阳市户籍的关爱型老年人及试点社区中的普惠型老年人,在居住地社区申请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2.社区:***(沈湖社区、繁荣社区、振兴社区、新胡社区)、法哈牛镇(兴法社区)、大民屯镇(大民屯社区)、辽滨街道(育才社区、民族社区、公发社区)。
服务要求:★二、服务对象及标准(一)关爱型1.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村(屯)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1次免费理发服务。3.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二)普惠型1.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服务类
名称:***务项目(C****养老服务)
服务范围:***.2024年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服务对象分为关爱型和普惠型两类人群。沈阳市户籍的关爱型老年人及试点社区中的普惠型老年人,在居住地社区申请享受免费居家养老服务。入住养老服务机构的老年人不属于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对象。2.社区:***(大红旗社区)、兴隆镇(兴隆社区)、兴隆堡镇(兴顺社区)、新柳街道(烧锅社区、郭屯社区、东郊社区、大东社区、铁路社区)、西城街道(西郊社区)。
服务要求:***(大红旗社区)、兴隆镇(兴隆社区)、兴隆堡镇(兴顺社区)、新柳街道(烧锅社区、郭屯社区、东郊社区、大东社区、铁路社区)、西城街道(西郊社区)
服务时间:***
服务标准:(一)关爱型1.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社区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经评估为轻度失能、中度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0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经评估为重度失能、完全失能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45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社区的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7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村(屯)的60周岁(含)以上的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边缘家庭、分散供养特困人员和计划生育特殊家庭中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1次免费理发服务。3.经审批符合条件的关爱型老年人,选择保留特困人员照料护理补贴的,每月可享受20小时免费上门服务;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可同时享受30或45小时免费上门服务。(二)普惠型1.沈阳市户籍且居住在新民市试点社区的80周岁(含)以上的老年人,每人每月给予3小时的免费居家养老服务。2.已享受残疾人护理补贴、失能老年人护理补贴的普惠型老年人,不可同时享受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待遇,此类老年人每半年可自主选择一次待遇转换。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胡月明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150.00(元)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计价格[2002]1980号”和“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文件规定,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服务费,计费方式为差额定率累进计费向成交人收取代理服务费金额12,150.00(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名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名称:*********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项目联系人:***、李艳双
电 话:****747
十、附件
包组编号:***
包组名称:***务项目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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