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E********)澄清公告(六)
文件编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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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标资格 | |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 |
投标有效期 | 90天 |
投标文件递交方法 | |
投标保证金缴纳方式 | |
投标保证金金额 | 0元 人民币 |
控制价(最高限价) | 46,318,028元 人民币 |
评标办法 | 水利综合评估法_2019新 |
开标时间 | |
开标地点 | |
开标方式 | |
资格审查方式 | |
答疑澄清时间 | |
是否延期 | |
延期后开标时间 | |
延期后开标地点 | |
对文件澄清与修改的主要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 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澄清日期:****-**-**日 二、经研究,对北海市洪潮江水库除险加固工程施工(项目编号:***********)招标文件,作如下澄清: 问题一:***.2.4(4)D其他因素评审标准的投标人的业绩、荣誉中“2、投标人近3年(指从2021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以获奖文件或获奖证书签署的日期为准)完成过的新建水库或水库扩建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每个得20分,满分20分。(需提供获奖证书或获奖文件扫描件,否则不给予计分)。”请问招标人,完成过水利枢纽工程(工程内容包含有新建总库容为1亿立方米(含)以上的水库)获得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满不满足其加分要求? 问题一答复:***,招标文件评标办法2.2.4(4)D中已明确“投标人近3年(指从2021年1月起至投标截止之日止)完成过的新建水库或水库扩建或水库除险加固工程项目获中国水利工程优质(大禹)奖”的加分。 三、更正内容: 1、本项目I和II标段的“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原为:“****-**-**日09时30分”;现澄清更改为:“****-**-**日14时00分”。 其余事项不变,招标公告及招标文件跟本澄清公告不一致的,以本澄清公告为准,请遵照执行,特此通知。 四、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澄清公告同时在***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服务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水利厅网、***交易平台(广西壮族自治区)网上发布。 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 163.com 网址: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地址:***层 邮编:*** 联系人:*** 电话:***-**** 传真:***-**** E 一 mail:****37@qq.com 网址: 交易服务部门:***(南宁市青秀区星湖路22号) 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0771-****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盖单位电子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字) ****-**-**日 |
递交时间 |
信息来源:***://ggzy.****.cn/information/html/b/450000/0105/20****-**-**4552dae01e5b9f49ebacad172072c121fc.s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