寿宁县斜滩镇(C204)香菇山至钱塘交界段公路工程(一期工程)交易公告
1.条件 | |
寿宁县斜滩镇(C204)香菇山至钱塘交界段公路工程(一期工程)已由寿宁县财政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寿宁县斜滩镇香菇山村民委员会,建设资金来源上级拨款,行政监督部门为寿宁县交通运输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5万元 ,最终发包**4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起点桩号K0+000,经际坑村,终点位于斜滩镇钱塘交界,终点桩号K2+558.184,全长2.558公里。其中,香菇山至际坑段(K0+000-K1+300)为一期工程,际坑至钱塘交界段(K1+300- K2+558.184)为二期工程。具体以工程量清单所包含的内容为准,以施工图纸为依据。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公路工程质量检验评定标准》(JTG F80/1-2017)、《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和《公路工程竣(交)工验收办法实施细则》及其它相关规范标准。 2.6 其他要求:***、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3天内,应以电汇或转账方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或递交商业银行保函,履约保证金的金额为签约合同价的10%,未按规定提交的视为放弃中标。 2、中标通知书发出后3天内与招标人签订施工合同。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公路工程·公路工程三级](含)以上 | |
3.3 其它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有效的公路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2.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负责人(即项目经理,下同)须具备有效的不低于贰级公路工程专业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持有省级及以上交通运输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15时0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15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821 寿宁县斜滩镇香菇山村民委员会(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