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松县经开区新型科技产业园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安徽 2024-05-1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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宿松县经开区新型科技产业园跟踪审计服务项目中标(成交)结果公告

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目

三、中标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336、337、338

成交金额:********* 00元

供应商的评审价:********* 00元

供应商的评审得分:***

四、主要标的信息

服务类

名称:***目

服务范围:***踪审计服务项目。该项目建设用地面积6 ****** 14m2,总建筑面积约为101174m2。整体新建11栋建筑,其中包括5栋多层厂房、1栋仓库及1栋综合楼、3栋门卫室、1栋开闭所与柴发机房;同步建设道路、给排水管网、消防管网、电气系统等相关配套工程;项目总投资约1.9亿元;中标工程造价约1.7亿元,工期为660日历天,具体审计服务内容为对应范围内所有工程以及工程所在地的其他工程等跟踪审计。

服务要求:***

服务时间:***。因施工工期延期和工程建设内容增加等情形,跟踪审计费用不予增加。

服务标准:***

五、评审专家名单:***、吴静、季正刚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2002]1980号文服务类标准计取,金额为:***,由中标人支付。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投标人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招标代理机构提出。

若投标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向宿松县财政局提出投诉,联系电话:***-****。

2、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投诉办法》等法律法规,现将质疑提起的条件及不予受理的情形告知如下:

(一)质疑应以书面形式实名提出,书面质疑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1)质疑人的名称、地址、邮编、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2)采购人名称、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包别号(如有);

(3)被质疑人名称;

(4)具体的质疑事项、基本事实及必要的证明材料;

(5)明确的请求及主张;

(6)必要的法律依据;

(7)提起质疑的日期。

质疑人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需有委托授权书)签字并加盖公章。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提起质疑的主体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的供应商;

(2)提起质疑的时间超过规定时限的;

(3)质疑材料不完整的;

(4)质疑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5)对其他供应商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质疑,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6)质疑函格式不符合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要求。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十、附件

1.采购文件

2.评标情况一览表

3.中小企业声明函

4.政府采购供应商质疑函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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