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的澄清补遗通知
致:***
现对“昆明市第十五水质净化厂建设工程建筑工程一切险及第三者责任险”项目澄清补遗通知如下:
本项目招标文件格式中,落款处为:“法定代表人:(电子签章)”鉴于保险公司为金融机构,只有总公司设立法定代表人一职, ******分公司 只设立分公司负责人职位。 ******总公司 授权分公司参与投标,招标文件格式中落款处 ******分公司 负责人):(电子签章)。
此澄清补遗文件不影响投标文件编制,原开标时间不变,请各投标人按时参加投标。
招标人:*********限公司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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