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河县农用机械拍卖项目公告新嘉合拍字(青)****-01
项目名称 | 青河县农用机械拍卖 | |||||
项目编号 | 新嘉合拍字(青)****-01 | |||||
委托方 | 阿勒泰地区青河县阿热勒镇塔斯托别村民委员会 | |||||
委托方承诺 | 委托方承诺本次出租行为已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保证本公告的内容不存在任何重大遗漏、虚假陈述或严重误导,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准确性负责。 | |||||
交易及 竞价期限 | 1.公告及报名期(现场书面申请及保证金缴纳须在此期间完成):****-**-**日10:*******-**-**日18:***。 2.公告期及报名期结束后,通过现场竞价以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买人。(日期:****-**-**日11:***,地点:***,未按时到场视为放弃竞价资格)。 | |||||
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的情况 | 公告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竞买人,不变更拍卖条件,按(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伸,最多延期5个周期。 | |||||
一、标的基本情况表 | ||||||
序号 | 标的名称 | 购置时间 | 参考价(元) | 交易保证金(元) | 增价幅度(元) | |
1 | 秸秆切割揉碎方捆压捆机(9YFG-2.2) | 2015年9月 | 21549 | 5000 | 1000 | |
1.标的物权属情况:***; 2.本次拍卖标的按现状现样拍卖,以实际踏勘为准,其他瑕疵情况需由意向竞得人现场踏勘时自行了解清楚; | ||||||
成交价款及履约保证金支付 | 1.拍卖成交后7个工作日支付完毕成交价款。 2.该项目中所拍标的需缴纳履约保证金,金额详见拍卖标的基本情况表,其他具体情况以《农用机械买卖合同》约定内容为准。 | |||||
二、对意向竞买人资格的要求 | ||||||
意向竞买人方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设立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状况,在工商、税务、银行、检察、公共资源等部门没有不良信誉记录,遵纪守法 | ||||||
三、竞买人确定方式 | ||||||
本项目采用现场竞价,副本4-扫描文稿.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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