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3-39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武自规告字[2024]08号
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公告
武自规告字[2024]08号
经武邑县人民政府批准,武邑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决定以拍卖方式出让1(幅) 地块的国有土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和规划指标要求 :
宗地编号: | 2023-39号 | 宗地总面积: | 1 ****** 94平方米 | 宗地坐落: | 武邑县东昌街以西、宁武路以北 | |||
出让年限: | 70年 | 容积率: | 居住≤2.49 | 建筑密度(%): | ≤20 | |||
绿化率(%): | ≥35 | 建筑限高(米): | ≤54 | 土地用途: | 居住用地 | |||
投资强度: | 万元/公顷 | 保证金: | **0万元 | 估价报告备案号 | ****BA0181 | |||
现状土地条件:*** | ||||||||
起始价: | **9万元 | 加价幅度: | 5万元 | |||||
备注 | 1.停车泊位:***≥1.0辆/户2.该宗地竞得者须严格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武地规(2023)034号进行开发建设。 |
二、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拖欠土地出让价款的均可申请参加,申请人可以单独申请,也可以联合申请。
三、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四、 本次拍卖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拍卖出让文件。申请人可于****-**-**日至****-**-**日 ******限公司 获取拍卖出让文件。
五、申请人可于****-**-**日至****-**-** ******限公司 提交书面申请。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日16时。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7时前确认其竞买资格。
六、 本次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活动定于****-**-**日1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
七、 其他需要公告的事项:
1、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加强城镇新建小区配套非经营性公建设施建设管理实施意见的通知》衡政办字(2019)25号,将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通知书编号:***(2023)034号约定的配建设施无偿移交给政府相关部门。
2、上述地块周围设施和外部条件均以现状为准,2023-39号地块受让者必须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设计要求(武地规(2023)034号)和出让合同约定的条件进行开发建设。
3、以上内容如有变动另行通知竞买人及有关人员。
4、成交价不含税费。
八、联系方式与银行帐户
联系地址:***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322
开户单位:***
开户银行:
银行帐号:***
******限公司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