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关于双榕社区“共享社·幸福里”活动阵地改造提升项目成交公告
一、项目编号:*******2
二、项目名称:***“共享社·幸福里”活动阵地改造提升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1 | 投标折扣率:***(%) | 浙江 ******限公司 | 灵溪镇新天地锦苑8幢1305室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施工范围 | 施工工期 | 项目经理 | 执业证书信息 |
1 | 双榕社区“共享社·幸福里”活动阵地改造提升项目 | 双榕社区“共享社·幸福里”活动阵地改造提升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赵承杰 | 二级建造师 |
五、评审专家名单:
赵靓星(第1标项采购人代表),朱峰,李晓琳。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有效期为一个工作日,各参加国企采购供应商对该采购结果和采购过程等有异议的,可以自本公告有效期截止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做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方:*********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828
地址:***
2、代理机构名称:*********限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217
联系传真:***-****
代理机构地点:***
3、同级采购监督管理部门名称:*********限公司 综合办公室
联系人:***
监督投诉电话:****826
传真:****826
地址:***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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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30 双榕社区“共享社·幸福里”活动阵地改造提升项目(发布稿).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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