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沟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中标候选人公示信息
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沟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
评标结果公示
鹤壁市淇滨区洪峪沟山洪沟综合治理项目开标会议于****-**-**日上午9时30分(北京时间)***交易中心远程开标室准时召开。
一、招标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3
二、评审结果
评标委员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对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认真评审,推荐中标候选人如下: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评标总得分:***.49分;
投标报价:****.28元;
质量:***;
投标工期:***;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号:*******7078;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656。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
评标总得分:***.65分;
投标报价:****.05元;
质量:***;
投标工期:***;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号:*******4910;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611。
第三中标候选 ******限公司 ;
评标总得分:***.56分
投标报价:****.43元;
质量:***;
投标工期:***;
资格能力条件:***;
拟任项目经理:***;
建造师注册号:*******2841;
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编号:*******691。
三、评标结果公示期
公示期:****-**-**日至****-**-**日。
四、异议和投诉
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本项目的评标结果有异议的,应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提出;招标人应自收到异议之日起3日内进行书面答复;作出答复前,应当暂停招标投标活动。异议书可同时抄送该招标项目的行政监督部门。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对异议答复不满意的,应自评标结果公示之日起10日内(异议答复期间不计算在内),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活动投诉处理办法》(七部委第11号令:***,九部委23号令修改)等规定向行政监督部门提出书面投诉。未先进行异议的,投诉不予受理。
五、行政监督部门及联系方式
行政监督单位:***
地 址:***
电 话:***-****
六、招标人及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 址:***
联 系 人:***
电 话:***-****
电子邮件:********* 163.com
电 子 邮 件:********* 163.com
附件:
办理流程公开
累计提交时间:***
累计办理时间:***
提交
提交人:
河南 ******限公司
办理状态:
提交
提交节点:
****-**-**
17:***
提交用时:
0天3时7分
交易业务科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节点:
****-**-**
17:***
办理用时:
0天0时16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