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新建5座边境区域超短波固定无线电监测站更正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新建5座边境区域超短波固定无线电监测站 | ||
品目 | 货物/设备/通信设备/无线电通信设备/其他无线电通信设备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 ||
行政区域 | 拉萨市 | 公告时间 | ****-**-**日 20:***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夏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891-**** | ||
采购单位 | 西藏自治区经济和信息化厅 | ||
采购单位地址 | 西藏自治区拉萨市城关区北京西路62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0891-****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拉萨市柳梧新区好城·桑旦林二期27栋4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089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 52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监控摄像头:***°旋转、分辨率1080P、具备夜视录像功能”更改为“监控摄像头:***°旋转、分辨率1080P、具备夜视录像功能”。
(2)将原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需求》末尾部分:“标注★(监控摄像头)为强制采购产品。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2处标注“★”的涉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采购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网址:***://ccgp.****.cn/zcfg/bwfile/201904/t****_****.htm”一内容删除。
(3)将原招标文件《投标文件格式-8、节能产品证明》:“根据《财政部 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文件,“采购需求”中标注“★”的2处产品涉及政府采购品目清单内强制采购产品,投标人须提供有效期内的强制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否则视为无效投标。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采购网《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网址:http://ccgp.****.cn/zcfg/bwfile/201904/t****_****.htm”一内容删除。
具体内容请各投标***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xizang.****.cn/)下载文件查看,给各位投标人造成的不便,敬请谅解!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本公告同时在《***公共资源交易网》《***采购网》《***采购网》上发布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桑旦林二期27栋4号
联系方式:***-****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