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改、澄清(答疑)纪要内容如下: 1、本工程原发布图纸有调整,原发布的图纸作废,以随本答疑纪要发布的图纸为准,请***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取消本工程原发布的工程量清单,现以封面编制日期为****-**-**日版为准,***公共资源交易***交易平台本项目的招标文件澄清与修改内附件管理中自行下载,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3、将招标文件第85页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序号18项中的③材料价格变动(不含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玻璃的施工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基期价±5%的部分)。字样修改为:③材料价格变动(不含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母线、玻璃的施工期材料价格波动幅度超过基期价±5%的部分)。。 4、将招标文件第86页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序号18项中的④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玻璃材料施工期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字样修改为:④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母线、玻璃材料施工期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期价的±5%的部分。。 5、将招标文件第88页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序号18项中的(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玻璃材料施工期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5%的,字样修改为:(4)因市场变化、政策性调整导致房屋建筑与装饰工程中的钢材、铝型材、铝单板、水泥及商品混凝土、电线电缆、母线、玻璃材料施工期价格变化,且变化超过材料基准价的±5%的, 6、将招标文件第90页专用合同条款补正表中序号18项中的③电线电缆材料调差具体计算方式如下:***、电缆价:***(www.****.cn)公布的上海有色金属(上海市场)1#铜的变化为基数,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当月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n)公布的上海有色金属(上海市场)1#铜月均价为 铜基期价,以施工完成当月的对应公布的 1#铜月均价为铜报告期价;为简化计算,电线、电缆价格变化按铜价变化率的 80%计算。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铜报告期价-铜基期价)÷铜基期价×80%±5%]×合同清单对应电线(或电缆)主材单价×(1+税率)。(当合同清单对应电线(或电缆)主材单价高于控制价中对应电线(或电缆)主材单价时,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铜报告期价-铜基期价)÷铜基期价×80%±5%]×控制价对应主材单价×(1+税率)计算)。字样修改为:③电线电缆、母线、材料调差具体计算方式如下:***、母线价:***(www.****.cn)公布的上海有色金属(上海市场)1#铜的变化为基数,以招标控制价编制期对应当月长江有色金属网(www.****.cn)公布的上海有色金属(上海市场)1#铜月均价为 铜基期价,以施工完成当月的对应公布的 1#铜月均价为铜报告期价;为简化计算,电线电缆、母线价格变化按铜价变化率的80%计算。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铜报告期价-铜基期价)÷铜基期价×80%±5%]×合同清单对应电线(或电缆、母线)材料单价×(1+税率)。(当合同清单对应电线(或电缆、母线)材料单价高于控制价中对应电线(或电缆、母线)材料单价时,价差调整费用=可调价差材料用量×[(铜报告期价-铜基期价)÷铜基期价×80%±5%]×控制价对应材料单价×(1+税率)计算)。。 7、取消本工程招标文件第42页的附件3-2技术文件评分标准表,新的附件3-2:***,请各投标人自行到厦门市建***交易平台本答疑其他文件中下载。 8、将招标文件第38页评标办法和标准数据表(综合评估法 A 类)项号7编列内容中的备注⑤条款修改为⑤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内完成的,还须提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设计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设计阶段))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确认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申请报告(施工阶段)(或装配式建筑评价申请表(施工阶段))原件彩色扫描件,否则,其业绩不计。 ⑥若投标人所提供的类似工程业绩为福建省行政区域外完成的,须提供该单体建筑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材料原件彩色扫描件,(证明材料指:***、项目所在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文件,b、根据上述管理办法确认该类似工程业绩为装配式建筑的证明材料。);若类似工程业绩无法提供满足上述要求的相应证明材料和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发布的装配式(工业化)建筑认定管理办法文件或评价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的,应通过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户网站的全国***服务平台查询得到该类似工程业绩为装配式建筑并提供查询截图,否则,其业绩不计。 ⑦投标人提供的业绩相关证明资料应能体现该单体建筑为装配式混凝土建筑,否则,其业绩不计。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按要求提供相应证明材料。 9、将招标文件第109页专用合同条款中的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条款修改为: 3.5.1 分包的一般约定 禁止分包的工程包括:***。 主体结构、关键性工作的范围:***。 10、本工程原定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及开标时间为****-**-**日 10时45分00秒,现修改为****-**-**日 10时45分00秒,招标文件中涉及此内容的均作相应修改。 本答疑纪要如与招标文件中相应条款有冲突的地方请以本纪要为准。其他内容如在本纪要中未体现,则仍以招标文件中的要求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