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项目预公示

浙江 2024-05-13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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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项目预公示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招标文件预公示

1.招标条件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已由宁波高新区经济发展局以甬高新经〔2024〕21号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自区财政安排,出资比例为100%,项目业主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招标人为宁波高新区公共项目建设中心,委托代理机构为宁波 ******限公司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招标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实行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0万元 ,**0万元 ,建设规模:***,总建筑面积约29805平方米,其中地上建筑面积约21905平方米(梅墟派出所建筑面积约6890平方米,高新区档案中心建筑面积约15015平方米),地下建筑面积约7900平方米,容积率2.26,建筑密度约40.9%。拟新建档案中心、派出所及地下车库等,并配建相关配套设施。建设地点:***、南至江南路辅道,西临界牌碶河,北临规划河道。
2.2招标范围:***、主体工程(建筑、结构、电气、给排水、消防、暖通、人防等)、幕墙、精装修、建筑智能化、光伏系统、泛光照明、景观绿化、市政附属、海绵城市、电梯工程、空调工程等施工总承包及保修服务(具体详见施工图、控制价编制范围及工程量清单)。
本次招标建安工程造价:***、修改文件。工程承包方式:***。
2.3施工总工期:***。
2.4质量要求:***,并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工程结构优质奖”。
安全要求:***,并确保获得“宁波市建筑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化工地”称号。
2.5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否。
2.6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预留:
□是
☑否,本项目的政府采购项目预算未编制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预留份额。

3.投标人资格要求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

(一)投标人:
3.1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具备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对应资质应在“浙江省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系统”上资质动态核查结果处于“合格”状态)。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拟派项目负责人:
3.3具有注册在投标人单位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具有有效期内的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在投标截止日不得在其他任何在建合同工程中担任项目负责人(包括工程总承包项目中的施工负责人)。

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他公告内容

/

5.联系方式

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

电子邮件:/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朱老师

联系电话:****171

电子邮件:/

附件:招标文件预公示(签章).pdf

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高新区档案中心及梅墟派出所施工)工程施工招标文件.pdf

信息来源:***://ningbo.****.cn:***/website/construc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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