苕溪公司2024年桩基检测服务二标交易公告
苕溪公司2024年桩基检测服务二标招标公告
根据《杭州 ******限公司 小额工程建设项目交易管理办法》等规定,***公共资源交易申请表批准,现就苕溪公司2024年桩基检测服务二标进行公开招标采购,采用资格后审,有关公告内容如下:
一、项目概况:
1. ******溪公司 2024年桩基检测服务二标(项目编号:***********001001)。
2.项目概况:***(瓶仓大道-连具塘港)工程:***,东至连具塘港西侧,全长约287.5米,标准段红线宽30米。瓶窑镇创新路(长连路-瓶仓大道)工程:***,东至瓶仓大道,全长约794米,标准红线宽度为24米。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南临崇化路,西临瓶仓大道,北临金家埠路,涉及道路长度70米,宽度17米。
二、招标范围及选取数量
针对瓶窑镇崇化路(瓶仓大道-连具塘港)工程、瓶窑镇创新路(长连路-瓶仓大道)工程、瓶窑镇崇化路北侧区块环境整治工程的3个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选取中标单位数量1家。
三、合格备选人资格要求及开标前需提供资料(涉及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
资格要求:
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资信良好,并具备建设工程地基基础检测资质,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认证合格证书及有(桩基检测)检测能力的单位,且须在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信息录入通过的的独立法人企业;
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含法定代表人控股)、管理关系,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4、投标人没有被列入杭州 ******限公司 黑名单的情况。
开标前提供资格审查文件:
1、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授权委托书原件及被委托人二代身份证原件;参与投标为法人代表的,需带法人代表二代身份证原件、法人代表证明文件;
3、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4、通过省级及以上市场监管局资质认定且认证参数中包含桩基检测项目证明材料加盖公章;
5、杭州市余杭区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站盖章的余杭区检测机构信息登记表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即开标后先根据招标公告对投标资格审查文件进行资格审查,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四、开标时间、地点及投标保证金
1、开标时间:****-**-**日10时00分。
2、投标截止时间即开标时间:***,逾期不予受理。
3、开标地点:***保基地余杭交投集团4楼开标室。
4、投标保证金:***。
五、开标程序
1、由主持人按核验顺序查验各投标人应到会代表身份;
2、由招标人进行资格审查,即按招标公告规定对投标人的资格和条件进行审查,确定符合投标资格的投标人,并认定未通过资格审查的投标无效。
六、抽签规则
1.编号顺序:***编号;
2.抽签规则:
(1)5名以下投标人(含5名),实行一轮抽签:***,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2)6-10名投标人,实行二轮抽签:***,第二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10名以上投标人,实行三轮抽签:***,第二轮抽出5名投标人,最后一轮抽出3名中标候选人,依次为第一中标候选人、第二中标候选人和第三中标候选人。
3.招标人应当确定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排序第一的中标候选人放弃中标,因不可抗力提出不能履行合同,或文件规定应当提交履约保证金而在规定的期限内未能提交的,招标人可以确定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为中标人,以此类推。中标结果将在杭州余杭政府门户网站公示3个工作日。
七、项目进度要求
根据建设单位要求。
八、费用计取
本项目收费标准:***《桩基检测商务报价参照表》提供各项费用为收费标准的 60%收取。费用包含在工作内容中发生的所有工作开支,包括但不限于专家会务费、文件的编制、企业管理费以及利润税金等所有费用。
桩基检测商务报价参照表
编号 | 检测项目 | 单项指标 | 单位 | 参考单价(元) | 备注 | |
1 | 基桩 | 基桩高应变 | 根 | 3700 | ||
基桩低应变 | 根 | 25 | ||||
埋管超声波测试 | 2管 | 根 | 800 | |||
3管 | 根 | 1500 | ||||
4管 | 根 | 2500 | ||||
单桩抗压承载力静载试验 | 吨 | 90 | ||||
单桩抗拔承载力静载试验 | 根 | 4000 | ||||
钻孔灌注桩取芯 | 米 | 400 | ||||
2 | 地基 | 复合地静载试验 | 点 | 50吨以下4000元,50吨以上,90元/吨 | ||
水泥搅拌桩取芯 | 米 | 180 | ||||
地基承载力(动力触探) | 米 | 250 | ||||
浅层平板载荷试验 | 点 | 4000 | ||||
单桩静载试验 | 吨 | 100 |
九、其他
1、**3万元 之内(含43万元),当项目的桩基检测服务费用超过概算费用前,中标单位须承担提前告知义务。
2、招标人有权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做出包括但不限于以下行为:***,按实际实施工作量结算,且不超概算费用;签订补充协议;其他,在未取得招标人书面同意的情况下,任何中标单位自行实施超出概算费用外的内容,其费用由中标单位自行承担,招标人不予支付。
3、本次招标,合同签订起3年内若未实施则合同终止。
十、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限公司
地 址:***5楼
电 话:***-****
联 系 人:***
招标代理:*********限公司
电 话:***-****
联系人:***
招标人:*********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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