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一期)二次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河北省人民检察院智慧检院项目(一期)二次已由河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冀发改投资〔2024〕219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建设资金来自省预算内基本建设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河北省人民检察院。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1项目名称:***(一期)二次 2.1.2项目编号:***- ****** 2.1.3建设规模和主要建设内容:***管理平台。其中开发认罪认罚同录文件数字档案库包括开发认罪认罚办案同录、办案场所设备资源管理、认罪认罚同步录音录像管理、数据汇聚处理、数据融合处理、数据交换共享、数据集成服务、运维保障服务8个子系统;开发数字案件管理平台包括开发案件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检察业务考评3个系统。同时购置软件14套,主要是辅助办案工具集2套,包括量刑辅助工具、文书工具2.0;数据库9套;中间件3套。 2.1.4标段划分:***。 2.1.5项目实施周期:***:***;03包:***。 2.1.6项目实施地点:***。 2.1.7质量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09:*******-**-** 17:***(北京时间,下同),***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0 元,售后不退。技术资料押金0元,在退还技术资料时退还(不计利息)。 5. 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为****-**-** 09:***,投标人应在截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递交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本项***公共资源大厦412网上开标室,采用网上开标,投标人不到场,但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网上开标大厅,按照规程参加远程开标。)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7.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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