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交易公告
1.条件 | |
福安市畲族经济开发区小微园区标准化厂房(一期)已由福安市发展和改革局批准建设,项目招标人为福 ******限公司 ,建设资金来源申请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和财政统筹安排,行政监督部门为福安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本项目具备进场交易条件,现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公共资源交易阳光平台交易。 | |
2.项目概况 | |
2.1 建设地点:*** 2.2 控制价(估算价):**9万元 ,最终发**8万元 2.3 类别及内容: (1)工程类别:*** (2)项目所属行业部门:*** (3)项目范围和内容:********* 85 ㎡,拟新建总建筑面积约 5 ****** 57 ㎡,其中地上建筑面积 5 ****** 55 ㎡,地下建筑面积 ****** 02 ㎡。主要建设内容包括 1#生产厂房 1 ****** 88m2、2#生产厂房 1 ****** 84m2、2#生产厂房 1 ****** 84m2、综合楼 ****** 57m2、配电房/发电机房 124.42m2、门卫 36m2、地下室 ****** 02m2 等建筑物,并配套完善室外道路、综合管网、围墙等基础设施工程。项目建设内容为:***、安装工程、设备工程、土石方、室外附属等工程。 2.4 工期要求:***; 2.5 质量要求:***《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成果文件质量标准》及相关法律法规; 2.6 其他要求:***,按闽招协[2021]32号文件取费标准5.5折计取。①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包含工程造价咨询;②人员要求:***效的国家一级注册造价工程师或国家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专业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或具备注册造价工程师执业资格证书;(注:***、造价师执业资格证原件扫描件、职称证书原件扫描件以及投标截止时间前(不含投标截止当月)连续6个月社保证明材料。投标人中标后不得随意更换造价人员,一经查实,招标人有权取消中标资格并且不予支付造价咨询费,同时上报主管部门。) | |
3.投标人资格要求 | |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并经宁德市级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政府购买服务公开招标中标的企业。 | |
3.2 资质要求:*** | |
3.3 其它要求:*** | |
4.报名时间及方式 | |
4.1 报名时间:*******-**-**日17时30分00秒(3个工作日),逾期不能报名。 4.2 报名方式:***。 4.2 报名网站:*** 4.3 报名网址:***://ningde.****.cn/ | |
5.中标人选取办法 | |
5.1 交易时间:****-**-**日 09时00分 5.2 交易地点:*** 5.3 交易方式:***,依据《宁德市政府投资小规模建设工程阳光平台发包管理办法》(宁发改规[2023]3号) 文件规定的评审办法,确定中标人。 | |
6.联系方式 | |
项目招标人:*********限公司 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546 福 ******限公司 (招标人) 时间:****-**-**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