玉林市城市排水防涝工程项目(一期)监理服务澄清公告(一)
各投标人:
一、项目名称:***(一期)监理服务
二、招标编号:***********001
三、招标人:***
地址:***
联系人:***
电话:***-****
四、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地址:***24号商铺
联系人:***
电话:***-****
五、监督部门:***
监督电话:***-****
六、首次公告日期:****-**-**日
七、现对本项目招标文件部分内容做出如下澄清:
序号 | 澄清项 | 澄清前内容 | 澄清后内容 |
1 | 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3.2.2投标报价 | □下浮系数报价方式,监理费=监理费基准价×(1-下浮系 数),本项目监理费基准价为:***,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号)计算监理费基准价【注:***; 2、 不需要提供价格分析表】 | ☑下浮系数报价方式,监理费=监理费基准价×(1-下浮系 数),本项目监理费基准价为:***,根据《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关于颁布2018年<广西壮族自治区工程建设其他费用定额>的通知》(桂建标[2018]37 号)计算监理费基准价【注:***; 2、 不需要提供价格分析表】 |
招标文件及招标公告中有涉及上述内容的相应更改,其余内容不变,特此公告!
******限公司
****-**-**日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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