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二、项目名称:***
三、成交信息
供应商名称:*********限公司
供应商地址:***汇龙装饰城1幢商铺 ****** 2室
成交金额:***(****.21元)
四、主要标的信息
工程类 |
名称:***目 施工范围:***、康华村后周组、祝杨村祝庄组、胡吕村柳塘胡组、古城村古城组等村庄农田整理、田埂修筑等。 施工工期:*** 项目经理:*** 执业证书信息:***(编号:*******7444) |
五、评审专家名单:***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按照《关于进一步明确代理费计取标准的通知》(滁公管综〔2023〕19号)文件规定执行,收费金额为7800元(不含专家评委费)。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若供应商对上述结果有质疑,可在中标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定远县永康镇人民政府或安徽 ******限公司 提出质疑,质疑材料递交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730或****913。也可以通过网上渠道在线提起质疑(所需材料详见:
http://chuzhou.****.cn/zwxx/002001/****1/****/673ab83f-0eb5-477f-9264-c3a3139c379d.html)。
若供应商对质疑处理意见不满意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以书面形式(http://chuzhou.****.cn/fwzn/011001/****1/****1003/****/7fb88e17-63dd-4f17-b17c-290526c6eda8.html)向定远县财政局提出投诉或者线上提交投诉材料(http://chuzhou.****.cn/fwzn/011001/****1/****1003/****/b079d9ca-90f2-4cce-aa7c-94a444e7ac91.html),地址:***,联系电话:***-****。
2.成交供应商的评审报价:***(****.21元)
九、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 址:***
联系方式:****73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913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蓓蓓
电 话:****730、****913
十、附件
1.中小企业声明函
2.最后报价单
3.被推荐供应商名单和推荐理由
附件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