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物资公开竞争谈判采购成交候选人公示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物资公开竞争谈判采购
采购编号:***
成交候选人公示
各相关应答人:***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次物资公开竞争谈判采购(采购编号:***)评审工作已经结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招标公告和公示信息发布管理办法》对成交候选人公示的规定,现将评审委员会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予以公示,公示期3日。应答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若对评审结果有异议的,请在成交候选人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标段/子包 | 项目名称 | 成交候选人 |
01-01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布电线、控制电缆) | ******限公司 |
武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01-02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铁附件) | 保定 ******限公司 |
******限公司 | ||
湖 ******限公司 | ||
01-03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螺栓) | ******限公司 |
保定 ******限公司 | ||
湖 ******限公司 | ||
01-04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10KV及以下配网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零星辅材) | ******限公司 |
湖 ******限公司 | ||
武汉鑫骏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02-01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钢结构厂房) | 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条件,作流标处理。 |
02-02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预制件) | ******限公司 |
新 ******限公司 | ||
02-03 | ******限公司 2024年第二批35KV及以上输变电工程零星辅材框架采购(轴流风机) | 武汉 ******限公司 |
襄 ******限公司 | ||
03-01 | ******限公司 2024年度电商化仪器仪表合作供应采购 (仪器仪表) | ******限公司 |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湖北 ******限公司 | ||
******限公司 | ||
湖北 ******任公司 | ||
04-01 | 110KV苏岭变电缆工程 | 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条件,作流标处理。 |
04-02 | 新建110kV桦栎工程 | ******限公司 |
04-03 | 襄阳平林220kV变电站新建工程 | 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条件,作流标处理。 |
05-01 | 襄阳市尹集乡尹集村还建点新市民公寓(C1-1地块)电力配套工程 | 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条件,作流标处理。 |
05-02 | 襄阳联汉置业菜越片区棚户改造(二期)建设西路南侧电力设施迁改还建项目(10kV熔接式电缆中间接头) | ******限公司 |
06-01 | ******限公司 ******分公司 2024年通信材料框架采购 | ******限公司 |
宜昌市 ******任公司 | ||
06-02 | ******限公司 ******分公司 2024年通信设备框架采购 | 宜昌市 ******任公司 |
06-03 | ******限公司 ******分公司 2024年信息设备框架采购 | 有效投标人不满足采购条件,作流标处理。 |
应答人对以上结果如有异议,可以自公示之日起3日内,向采购人提出。
根据招标投标法及相关法规规定,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有异议的,有权依法进行异议,提出异议时应注意以下事项:***
1.异议必须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前以书面形式邮件提出。
2.应当提交异议书,并包括下列内容:***
(1)异议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及有效联系方式;
(2)被异议人的名称;
(3)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4)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3.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同时还需提交授权委托书;异议人为个人的,异议书必须由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由本人提交。
4.下列异议将不予接收:***
(1)在成交结果公示结束后提出的;
(2)异议人不能证明是所异议采购活动的应答人和直接参与并且与采购活动有着直接利害关系的当事人;
(3)异议事项不具体,且未提供有效线索,难以查证的;
(4)对异议事项已经答复,且异议人没有提出新的证据的。
5.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排挤竞争对手,进行虚假、恶意异议,阻碍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联系电话:***-****
联系邮箱:****42@qq.com
****-**-**日
招标代理机 ******限公司 物资分公司
招标 ******限公司 物资分公司
信息来源:***://sgccetp.****.cn/portal/#/doc/doci-win/********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