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集区第三轮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管护服务项目招标公告
叶集区第三轮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管护服务项目中标候选人公示
******限公司 受安徽 ******限公司 委托,就叶集区第三轮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管护服务项目(项目编号:*******)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于****-**-**日9时00***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经评标委员会评审,现将叶集区第三轮城区环境卫生清扫保洁等管护服务项目评标结果公示如下:
一、评标结果
1、中标候选人及其相关信息
第一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第二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第三中标候选人:*********限公司
投标总报价:****.00元
合同履约期限:***
2、其他情况:*********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未见项目负责人李泉的中级及以上职称证书,不符合招标文件项目负责人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限公司 投标文件中企业业绩“水湖镇环卫延期保洁作业补充合同”未见中标通知书,企业业绩“长丰县罗塘乡2024年度城乡环卫一体化项目”未见正在履约或已完成履约的证明材料,不符合招标文件业绩要求,资格评审不通过。
公示期:****-**-**日至****-**-**日。
招标相关各方对上述结果有异议,可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形式向安徽 ******限公司 提出。
二、书面异议材料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一)异议人名称、地址和有效联系方式;
(二)被异议人名称;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
(四)相关请求及主张;
(五)有效线索和相关证明材料。
书面异议材料必须符合上述要求,且由其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并附法定代表人及其委托联系人的有效身份证复印件,否则不予接收。
三、异议材料有下列情形的亦不予接收
(一)异议材料不完整的;
(二)异议事项含有主观猜测等内容且无充分有效证据的;
(三)对其他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详细内容异议,无法提供合法来源渠道的。
异议人不得以异议为名进行虚假、恶意异议,干扰招标投标活动的正常进行。
对于提供虚假材料,以异议为名谋取成交或恶意异议扰乱招标工作秩序的,将报请行政监管部门处理。
如公示期内无有效异议,本评标结果即为确定中标人的依据。
特此公示。
四、联系方式
1、招标人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S1#楼
联 系 人(异议受理人):***
联系电话:***-****
2、招标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C座1704室
联系人(异议受理人):***
联系方式:***-****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