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深圳电信碳核查及工业增加值审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A、B包)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2024年深圳电信碳核查及工业增加值审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A、B包)项目,采购 ******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项目资金已落实,现已具备采购条件,拟采取单一来源方式采购,现进行公示。
一、采购内容
2024年深圳电信碳核查及工业增加值审计报告编制服务采购(A、B包)
二、单一来源采购原因
A包:
深圳电信于2023年通过邀请询价的方式确定 ******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为《深圳电信2022年度碳核查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合同编码为:*******EGN00)。因今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碳核查报告报送时间紧急,且 ******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熟悉电信业务逻辑和数据逻辑,碳核查涉及电信多个内部系统,包括能耗系统、财辅系统、财务年报等,数据量大且逻辑复杂。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时效性,需与原成交供应商 ******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综上所述,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五条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B包:
深圳电信于2023年通过邀请询价的方式确定深圳粤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为《深圳电信2022年度碳核查工业增加值专项审计服务》的成交供应商,并与之签订合同(合同编码为:*******EGNO0)。因今年深圳市生态环境局要求的工业增加值审计报告报送时间紧急,且深圳粤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熟悉电信业务逻辑和数据逻辑,碳核查涉及电信多个内部系统,包括能耗系统、财辅系统、财务年报等,数据量大且逻辑复杂。为保证服务质量及时效性,需与原成交供应商深圳粤宝会计师事务所(普通合伙)进行单一来源谈判。
综上所述,符合《关于印发中国电信集团采购管理办法条文解释(2021版)的通知》(中国电信采供〔2021〕11号)规定的单一来源采购适用情形第五条 “需要向原中标人采购,否则将影响施工、功能或服务配套要求的。”
三、单一来源采购供应商
A包:*********任公司 深圳分公司
B包:***(普通合伙)
四、公示媒介和期限
本公示***采购网(https://chinatelecom.****.cn)上发布,其他媒介转载无效。
公示期自****-**-**日至****-**-**日,共3天。
五、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574
异议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联系人:***
电话:***-****:
联系邮箱:********* 163.com
公示期间,如果对本项目采购内容、拟采用的采购方式和供应商选择等有异议或质疑,应以书面形式通过异议接收邮箱实名提出。
采购 ******限公司 深圳分公司
日 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