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临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补充工程二次其他标招标公告
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临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补充工程 二次 - 其他标 1.招标条件 沂蒙山区域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工程临沂高新区水环境综合治理补充工程 二次已经 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行政审批服务局以“ 临高行审字〔2024〕0229号” 批准建设, 项目法人和招标人为 临沂 ******限公司 ,建设资金已经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委 ******限公司 对该项目其他标进行国内公开招标。 2.招标内容和招标范围 南涑河黄土堰村~解放路桥段(中泓桩号K21+550~K33+260)的岸坡路肩生态缓冲带修复,中桥、西桥以及张小庄等3处生态缓冲节点修复改造、防汛道路路面修复等工程。具体内容以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及图纸为准。 本次招标共分为1个标段。 本次招标为 1个标段。 3.规模 堤防工程级别为4级 4.资金来源 财政投资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建设实施代建标段要求投标人具备工程设计水利行业(河道整治)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部颁发的水利工程施工监理丙级及以上资质,在人员、设备、资金及建设管理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建设实施代建的能力。 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5.3未经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公布信用信息的企业,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凡由水利部或工程所在地省级行政主管部门在其信用信息平台公布禁止进入水利建设市场或列入黑名单的,或被有关部门实行联合惩戒的,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4被市场监督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5在“信用中国”(creditchina.****.cn)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 5.6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公布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的若干规定》第八条失信被执行人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等方面,对失信被执行人予以信用惩戒相关规定,具有上述情形的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5.7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其他要求或说明 6.1不统一组织现场踏勘。 6.2本项目均采用电子招标。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 8.获取招标文件时间、地点及售价 8.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应当在“山东省水利建设市场信用信息平台”上公开企业信用信息。 8.2 参与电子标的投标者,请于****-**-** 08:***:***~****-**-** 17:***:***(北京时间),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山东省水利***交易平台”,明确所投标段,通过网上银行或其他方式向代理机构支付招标文件费用后下载招标文件。 8.3 招标文件售价:***标文件。 9.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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