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白龙桥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浙江 2024-05-14 173106905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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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白龙桥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运维项目单一来源公示(非政府采购项目)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限公司

项目名称:*********限公司 关于白龙桥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运维项目

拟采购货物项目的说明:***和投放的220辆自行车进行运行维护,运行维护期:***,3年服务期满前3个月,由采购人或政府相关部门进行考核,考核合格的,可续签2年合同。运维期间须确保本项目与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公共自行车站点、配套自行车(含新购置)、公共服务系统互联互通。本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拟定的供应商为杭州 ******限公司 。

拟采购的服务项目三年运营维护服务预算金额:**2万元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1.婺开区按照婺城区2022年民生实事要求,通过招标在白龙桥范围内新建10个公共自行车点位,目前运营合同已到期。2023年12 ******子公司 ******限公司 对金华市区公共自行车运营管理服务单位进行重新招标,由杭州 ******限公司 中标。由于本项目的10个自行车点位不在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点位内,截至目前市城投也并未接手,导致目前相关站点无法使用,8890投诉较多。为保证本项目与第一批市城投投运的公共自行车系统(包括站点管理设备;存、取车管理;线路查询;坏损车辆的维修与更换;后端管理平台等等)兼容并保持运营连续性、一致性和服务配套的要求,因此,本项目需要从杭州 ******限公司 处采购;

2.在现有的经济和技术条件下,更换承接主体将无法保证与原有项目的一致性或者服务配套要求,且导致服务成本大幅度增加或者原有投资损失。

因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27条、《浙江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购买服务采购管理的通知》浙财采监[2021]2号的相关规定,本项目申请以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杭州 ******限公司 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限公司

地址:***

三、公示期限

2024年5 月15 日至2024年5 月21 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限公司

联 系 人:***

联系地址:***-****

联系电话:***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见附件)

附件信息:

附件.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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