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江南区定津小学(一期)、南宁市白沙路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南宁市江南区邕津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第4次澄清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南宁市江南区定津小学(一期)、南宁市白沙路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南宁市江南区五一东路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南宁市江南区邕津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 | ||
品目 | 工程/其他建筑工程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城市 ******任公司 | ||
行政区域 | 南宁市 | 公告时间 | ****-**-**日 17:*** |
首次公告日期 | ****-**-**日 | 更正日期 | ****-**-**日 |
更正事项 | 采购文件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刘瑾、韩冰冰 | ||
项目联系电话 | 0771-**** | ||
采购单位 | 南宁市城市 ******任公司 | ||
采购单位地址 | 南宁市壮锦大道33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农晓燕0771-**** | ||
代理机构名称 | 南宁市建昶建设 ******任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南宁市云英路8号五象总部大厦B座23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刘瑾、韩冰冰0771-****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1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一期)、南宁市白沙路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南宁市五一东路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南宁市江南区邕津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
首次公告日期:****-**-**日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各潜在投标人:
现对南宁市江南区定津小学(一期)、南宁市白沙路学校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及附属工程、南宁市五一东路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南宁市江南区邕津小学教学综合楼改扩建(项目招标编号:***********001)已发布的文件作如下澄清:
序号 | 澄清条款 | 原招标文件内容 | 修改后招标文件内容 |
1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5.1质量要求 |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 | 5.1质量要求 关于工程奖项的约定:***,项目获自治区优良及以上奖项或者达到自治区优良工程标准,在结算时可按广西费用定额中的“优良工程增加费”取费中值计取优良工程增加费。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
2 | 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三部分专用合同条款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总体比合同约定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日期竣工验收),在结算时可计取提前竣工费,计取标准为:***(含机械台班人工费)按现行定额单价桂建标〔2023〕7号文人工单价为基础乘以1.15倍,2011拆除定额、2021园林绿化定额和2022市政定额按人工基价*1.15倍,以人工调差形式增补, 调增部分的定额人工费在其他项目费中列项计算。 | 7.9 提前竣工的奖励 7.9.2提前竣工增加费的计算方法:***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或单体工程实际工期天数比定额工期提前20%及以上竣工验收)的可计取提前竣工(赶工补偿)费,计取标准为:***(含机械台班人工费及人工基价)乘以系数1.15,调增部分的人工费按税前独立费计算后,作为增加合同价款列入结算。优良工程增加费和提前竣工费上限额不得超过合同价的6%,超过时按合同价的6%计取。 |
招标人:*********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任公司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日 期:****-**-**日
更正日期:****-**-**日
三、其他补充事宜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任公司
地 址:***
联系方式:***、韩冰冰077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韩冰冰
电 话:***-****
信息来源:***://ccgp.****.cn/cggg/dfgg/gzgg/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