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信息
招标项目名称 | 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五经富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
标段(包)名称 | 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五经富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 |
公告性质 | 更正公告 |
公告内容
澄清变更公告编号:***
各位潜在投标人/各投标人:***
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五经富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揭阳专区 发布
原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合同条款中第五点中(2)内容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按有关程序审核拨付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进度款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结算经揭东县财政局审核定案后 3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 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现招标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主要合同条款中第五点中(2)内容为:***,发包人在接到承包人付款申请及相关资料后14天内按有关程序审核拨付承包人申请的工程进度款的 80%;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前累计支付进度款不低于合同价款的 80%;工程竣工结算经揭西县财政局审核定案后 3个月内,支付至审定工程竣工结算造价的 97%;余下3%作为工程质量保证金,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后的15天内发包人应将剩余的工程质量保证金不计利息返还给承包人。
注意事项:***,若本澄清变更公告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有相抵触之处,以本澄清变更公告为准。本澄清变更公告未补充(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公告和招标文件执行。
揭西县五经富镇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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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关附件
揭西县五经富美丽圩镇创建项目五经富镇文体中心施工总承包澄清变更公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