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 | ||
品目 | 货物/设备/安全生产设备/应急救援设备类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
行政区域 | 锦州市 | 公告时间 | ****-**-**日 16:*** |
获取招标文件时间 | ****-**-**日至****-**-**日 每日上午:***:***:***:***:***:***(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招标文件售价 | ¥500 | ||
获取招标文件的地点 | ******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开标时间 | ****-**-**日 09:*** | ||
开标地点 | ******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预算金额 | ¥**0万元 (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陈女士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6-**** ****579 | ||
采购单位 | 锦州市消防救援支队 | ||
采购单位地址 | 锦州市松山新区学苑路16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于先生、0416-**** | ||
代理机构名称 | ******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陈女士:***-**** ****579 |
项目概况
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获取招标文件,并于****-**-**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12-****02
项目名称:***“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
预算金额:***.642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642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001包:***:***;抢险救援服装:***;照明呼救套装:***;轻型防化服:***;重型防化服:***。
002包:***:***;空呼气瓶:***,空气呼吸器:***。
003包:***:***;水域救生套装:***;冰面行动辅助套装:***;干式水域救援服:***;水面漂浮救生绳(200米):***;救生抛投器:***;可漂浮救生担架:***。
004包:***:***;激光测距仪:***;可燃气体检测仪:***;有毒气体探测仪:***。
005包:***(40㎡):***;机动链锯:***;无齿锯:***;双轮异向切割锯:***;凿岩机:***;玻璃破碎器:***;电动钢筋速断器:***;起重气垫:***;多功能担架:***;救援三角架:***:***:***;移动照明灯组:***;大功率发电机:***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乡村振兴、节能环保等相关政策。
合同履行期限:***、安装及调试全部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日 至****-**-**日,每天上午8:***:***,下午13:***:***。(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方式:***/电子邮件领取,售价:***/包,现场领取:***:***、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无需提供)。电子邮件领取:*******72@qq.com(电子邮箱)并电话通知代理机构确认。邮件主题“获取辽宁省消防救援总队“自然灾害应急能力提升工程”锦州支队消防装备建设项目-合并装备采购项目第00X包的招标文件”,并在邮箱中注明单位名称、联系人、联系电话。
售价:¥500.0 元,本公告包含的招标文件售价总和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开标时间:****-**-**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限公司 (锦州市凌河区解放东路32-7号)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预算金额:****元(其中001包:****元,002包****元,003包****元,004包736000元,005包****元)
最高限价:****元(其中001包:****元,002包****元,003包****元,004包736000元,005包****元)
2、本项目允许兼投兼中。
3、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3.1接收质疑函方式:***。
3.2质疑函内容、格式:***《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采购网。
4、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
地址:***
联系方式:***、0416-****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限公司
地 址:***-7号
联系方式:***:***-**** ****579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 话:***-**** ****579
信息来源:***://ccgp.****.cn/cggg/zygg/gkzb/202405/t****_****.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