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19号出让公告

安徽 2024-05-14 17310690583
导出PDF收藏打印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庆自然资告字〔2024〕19号出让公告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公告

庆自然资告字〔2024〕19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原国土资源部39号令)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经批准,决定出让庆自然出字〔2024〕029、030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地块的基本情况 

地块

编号

宗地

土地位置

土地

面积

(㎡)

土地用途

规划指标要求

出让年限(年)

起叫价(万元)

竞买保证金

(万元)

容积率

建筑密度

绿地率

庆自然出字〔2024〕 029号

****1001GB00096W****

位于宜秀区。叶祠路以南,916公馆以西,神灵潭以北

3 ****** 72(合51.29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3

≤40%

≥35%

70

29745

5949

庆自然出字〔2024〕 030号

****1001GB00097W****

位于宜秀区。神灵潭以南, ******限公司 安庆分公司以西,振风大道以北

3 ****** 33(合47.81亩)

二类城镇住宅用地

≤1.5

≤35%

≥35%

70

备注:***规划局出具的规划条件为准,土地准确面积均以正式出具的测绘成果为准,出让地块具体情况详见出让文件(地块起叫价不含契税、印花税)。

二、竞买人资格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法人、自然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时,须提交竞买保证金不属于银行贷款、股东借款、转贷和募集资金的承诺书及商业金融机构的资信证明。

2.禁止目前在安庆市城区范围内尚拖欠土地出让金的企业申请竞买。

三、出让方式

拍卖。至报名截止,如有3家以上(含3家)报名,按期拍卖;如有2家报名,转为现场竞价;不足2家报名,转为挂牌。

四、竞买约定

1.提交竞买申请前,竞买申请人应对出让宗地进行实地踏勘,全面了解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对出让文件和宗地现状有疑问的,应在竞买申请前向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书面提出。

2.竞买申请人一旦提出竞买申请,即视为对出让文件内容清楚并自愿受其约束,对宗地现状无异议。竞买申请人竞得出让宗地后,不得以该宗地的出让文件和现状异议对成交结果及所签署的相关文件提出抗辩。

五、竞买登记

1.本次出让的详细资料和具体要求,见出让文件。竞买人可于****-**-**日至****-**-**日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天柱山西路201号)领取出让文件。

2.竞买人申请办理竞买登记前须缴纳竞买保证金,竞买保证金缴纳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指定账户,申请人凭银行进账单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换取竞买保证金收据,再凭竞买保证金收据到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楼1002室申请竞买,办理竞买登记手续,逾期不再受理(竞买保证金缴纳时间以实际到账为准)。

采取拍卖(或现场竞价)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日11:***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日11:***。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7:***。

如不足2家报名,则转为挂牌方式出让。采取挂牌方式出让地块,申请人应于****-**-**日11:***请,竞买保证金缴纳的截止时间为****-**-**日11:***。经审查,申请人具备申请条件的,我局将在****-**-**日17:***。

六、时间和地点

1.拍卖(或现场竞价)日期:****-**-**日9:***。具体时点由拍卖主持人根据现场情况调整。

2.挂牌日期:****-**-**日至****-**-**日,挂牌时间为上午8:***-11:***、下午3:***-5:***。挂牌截止时间为****-**-**日9:***。

3.出让活动地点:***(龙山路215号)。

七、特别说明

1.竞得人在庆自然出字〔2024〕029号地块内须配建:***,建筑面积不小于1700平方米;养老服务设施一处,每百户3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公厕一处,建筑面积不小于60平方米。庆自然出字〔2024〕030号地块内须配建养老服务设施一处,每百户30平方米,单体建筑面积不少于350平方米。以上建筑竣工验收合格后,不动产权无偿移交给宜秀区人民政府。

2.该地块可试点立体生态住宅,若试点立体生态住宅按下列要求执行:(一)建筑形式。试点项目的建筑单体应至少同时具有以下两项功能:***.建筑底层设置净高不得低于 3.0 米的架空层,作为公共空间。2.设置外挑、层高不小于两个自然层高的生态花园平台或奇偶层错层设置的生态花园平台。(二)支持政策。1.建筑物首层架空层用于公众活动、环境绿化、公众均可出入的开敞空间(柱、剪力墙落地,不得围合),单栋住宅架空层除门厅、走道、楼梯等交通空间及设备管井外应全部架空。架空部分不计入容积率但应计入建筑层数,架空层计容部分全部按照单层计容。2.生态花园平台:***、不封闭、无围护墙、最小处进深尺寸应不小于3米且不大于6米,其水平投影面积不得大于该户套内计容建筑面积的45%,平台绿化覆土深度不小于0.5米、全部高度不低于两个自然层、绿化面积不小于其水平投影60%的前提下,支持花园平台计算建筑面积但不计入容积率和购房户产权面积。在核算配套公共服务设施配建规模时,花园平台建筑面积不列入计算基数。3.建筑密度、建筑间距、退让。(1)建筑密度:***,且应符合《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标准》(GB50180—2018)。(2)建筑间距:***算;生态花园平台位于建筑北侧时,视为在建筑主体在范围外,位于建筑南侧时,视为在建筑主体范围内。(3)建筑退让、退界:***。(4)建筑面宽:“生态花园平台”不计入建筑面宽。(三)设计要求。建设项目日照分析,根据《建筑日照计算参数标准》GB/T50947—2014,“生态花园平台”均需按照遮挡物计算日照影响。

3.沿神灵潭绿地驳岸由竞得人代建,竣工验收后无偿移交给市城管局,由宜秀区政府、市住建局、市城管局负责监督。

4.竞得人须在土地成交后10个工作日内与出让人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逾期未签订的,视为竞得人放弃竞得资格,竞买保证金不予返还。竞得人可在签订出让合同后1个月内付清全部土地(含房产,下同)成交价款,也可分期付款。如分期付款,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1个月内付至土地出让金总额的50%(含竞买保证金),在规划建筑设计方案批准后6个月内付清余款(超出签订出让合同后1年的,须在一年内付清余款)。竞得人提前申请商品房预售的,应在商品房预售批准前付清全部土地成交价款。竞得人在支付第二期及以后各期土地出让金时,应按照支付第一期土地出让金之日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贷款利率,向出让人支付利息。

5.竞得人须在签订土地出让合同后3个月内,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报规划建筑设计方案,并在方案批准后3个月内开工建设(最迟不得超过交地后一年),开工建设后2年半内竣工(主体结构封顶)。

6.自签订出让合同之日起30天内交地,由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会同宜秀区政府向竞得人办理净地办理土地现状(无权属纠纷、现状标高)交付手续,签订交地确认书。

八、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不接受电话、传真、邮寄及口头竞买申请。

2.本次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采用增价方式,并设有保留底价,没有达到保留底价的,不予成交。达到或超过保留底价的,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

3.竞买人在参加竞买活动时,应至少有一次有效报价,否则,竞买保证金不予退回。初次报价应大于或等于起叫价。

4.本公告未尽事宜详见出让文件,以出让文件载明为准。

九、联系方式及银行账户  

1.联系方式:

①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竞买咨询)

联系人:*******966 李亚丽 ****755

②安庆市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地块咨询)

联系人:*******815

2.竞买保证金账户 

账户名称:***

开 户 行:***  

账  号:********02

安庆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日

信息来源:***://ahtba.****.cn/site/trade/affiche/detail/7bc3fa6f-1213-11ef-af84-00163e0cccfc

您当前为:【游客状态】文中**为隐藏内容,仅对会员开放,后查看完整商机,本网为注册会员提供免费试用服务。

尊敬的用户,和您一起投标的企业都在关注 “标800服务平台” 哦,最新项目精准匹配推送,下方扫码轻松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