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阳市沈环线崔家立交桥泵站、小屯公铁立交桥泵站、十灯线灯塔泵站改造工程
监督部门 | 辽阳市交通运输局 | 项目来源 | 非辽宁省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
监督部门联系人 | 曾先生 | 监督部门电话 | 0419-**** |
标段(包)名称 | 辽阳市沈环线崔家立交桥泵站、小屯公铁立交桥泵站、十灯线灯塔泵站改造工程施工二标段 | 标段(包)编号 | ********76002 |
文件澄清与修改其他内容 |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第2.2款和第2.3款的规定,招标人以发出补遗书的形式对招标文件进行澄清或修改。鉴此,发出第1号补遗书。如本补遗书与招标文件不一致之处,以本补遗书为准。本补遗书正文共1页。 1、发布本标段招标控制价、图纸及M(各清单子目的具体价格)。 2、对开标时间及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的修改:***“****-**-**日10:***(北京时间)”变更为****-**-**日10:***(北京时间),投标保证金递交截止时间同开标时间。 3、针对潜在投标人提出无法在制作软件资格审查节点(如:***、人员等)中上传对应审查材料问题的澄清:***:***(如:***、人员等)中上传对应审查材料时,需将以上无法上传的资格审查资料一并上传至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中规定的其他材料”节点中,投标人应自行在开标前与软件技术确认所传附件信息是否能在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审查中评审查询,若投标人将第一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审查材料上传至第二信封(报价文件)其他材料节点中则不予认可,投标人自行承担相应后果。 |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 | 陈家乐 | 文件澄清与修改编制人联系电话 | 02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