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更正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321002-JZCG-G ****** 5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首次公告日期:
****-**-**
二、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更正内容:
原招标文件P42表格中人员配置第3项拟派秩序维护主管中“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的得0.5分,不重复计分;具备退伍证的得1分;具备高级保安员(三级)证的得1分;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得1分;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的得1分;此项满分4分。”
更正为“具备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得1分,大专学历的得0.5分,不重复计分;具备退伍证的得0.5分;具备高级保安员(三级)证的得1分;具备机动车驾驶证的得0.5分;具备建(构)筑物消防员证或消防设施操作员证四级及以上的得1分;此项满分4分。”
更正日期:
****-**-**
三、其他补充事宜
无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采购包1
单位名称:***(机关)
单位地址:***
联系人:***
联系电话:****899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如有)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观潮路1030号)
联系人:***
联系电话:***-****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电话:***-****
五、附件(适用于更正中标、成交供应商)
1.中标、成交供应商为中小企业的,应公告其《中小企业声明函》
2.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应公告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中标、成交供应商为注册地在 ******业公司 的,应公告注册所在县扶贫部门出具的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具体数量的证明。
附件:***扬州市广陵区政府大院一体化服务项目采购文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