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子坳乡村振兴工场建设项目第1次澄清与修改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第二十三条、《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一条以及本项目招标文件的相关规定,现对招标文件有关内容进行如下澄清与修改,具体内容如下:
1.本项目工程量清单已重新上传,本项目招标控制价文件已发布,请投标人自行下载。
本项目招标文件以本次发放的答疑文件为准,请各投标人下载答疑文件,并按照此次答疑文件编制投标文件。若因投标人未及时获取澄清公告及答疑文件所造成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本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澄清公告与招标文件内容表述不一致之处,以本次澄清内容为准。
招标人:***社
招标代理机构:*********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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