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公司 2024年高新区县第1批打捆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EPC总承包招标采购 (项目名称) 招标代理机构比选公告 | |||||||
招标人 | ******限公司 | ||||||
项目审批核准(备案)部门 | 宜宾高新区发改局 | 批复文号 | 川投资备【2404-51****-**-**-806943】FGQB-0049 号等 | ||||
建设地点 | 四川省宜宾市 | ||||||
建设规模及内容 | 1、项目利用现有建(构)筑物屋顶、房屋、空置土地或其他场所,用于投资、建设、 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该项目使用屋顶面积约 ****** 75㎡。 建设项目容量为 1.192MWp(直流侧)、0.80 MWp(交流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方式为 “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2、本项目利用第一污水处理厂混凝土屋顶,共计 ****** 4㎡建设光伏电站,拟安装 585Wp 光伏组件 644 块,直流侧装机容量 376.74kWp,交流侧额定容量 300kW,拟 采用 0.4kV 电压等级接入,共 1 个接入点,接入点位置为用户变配电室 0.4kV 侧 母线,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3、利用锦尚厂区现有建(构)筑物屋顶、房屋、空置土地或其他场所,用于投资、 建设、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该项目使用屋顶面积约 1 ****** 24㎡。建设项目容量 为 1.434MWp(直流侧)、0.963 MWp(交流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 4、本项目利用水厂混凝土屋顶,共计 952.74㎡建设光伏电站,拟安装 585Wp 光伏组 件 244 块,直流侧装机容量 142.74kWp,交流侧额定容量 115kW,共设置 1 个并网 点,并网点位置为变配电室低压侧母线,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 5、项目利用现有建(构)筑物屋顶、房屋、空置土地或其他场所,用于投资、建设、 运营分布式光伏电站。该项目使用屋顶面积约 1 ****** 16㎡。 建设项目容量为 1.58746MWp(直流侧)、1.06541 MWp(交流侧)的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上网方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 | ||||||
本项目估算金额(万元) | ****** 77 | ||||||
类似业绩 | 能源 | 是否允许有不良记录 | 否 | ||||
代理范围 | 本项目招标全部内容。 | ||||||
招标代理费(万元) | 合计:***.922 勘察:***.0; 设计 :***.0; 监理 :***.0; 施工:***.0; 货物:***.0; 设备 :***.0; 其他:***.922 | ||||||
计划招标时间 | ****-**-** 00:*******-**-** 23:*** | ||||||
比选报名时间 | ****-**-** 00:*******-**-** 23:*** | ||||||
其他需要说明事项 | 代理费以实际中标金额为基数,按《招标代理服务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招标代理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办价格[2003]857号)和《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降低部分建设项目收费标准规范收费行为等有关问题的通知》(发改价格[2011]534号)规定的收费标准下浮60%收取招标代理服务费,由中标人支付。 | ||||||
联系人 | 邓先生 | 联系电话 | ****14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