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府苑路、府苑支路、府学路)建设工程答疑文件
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府苑路、府苑支路、府学路)建设工程
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
各投标人:
南安市市民中心路网(府苑路、府苑支路、府学路)建设工程(招标编号:***[2024]040号),现发布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如下:
一、关于招标文件的补充修改:
1、本项目招标文件第4章 第3节 专用合同条款中15.2中的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条款修改为:“缺陷责任期的具体期限:***,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算。”
二、投标人提问的回答:
提问1、营业执照单位名称、地址已变更完成,其他企业证件名称、地址正在变更当中, ******下公司 可以正常参与投标吗?需要提供什么材料?请明确回答,不要回答按招标文件执行。
答:***。投标人名称变更证明材料:***,造成评价系统公布的与变更后的投标人名称不一致的,投标人应当在资格文件中附上名称变更证明材料扫描件,并将授权委托书(注明有效联系方式)及变更证明材料原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招标代理机构单位(可通过邮寄方式送达,收件地址:***#楼a幢606室;收件人:***;联系电话:****058/****351。到付件将不予接收。未及时寄达上述地址,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注:***成部分,和招标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原招标文件与本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有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通知及答疑纪要为准。
招 标 人:*********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招标代理:*********限公司 (盖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日 期:****-**-**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