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电局南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招标文件澄清】
供电局南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项目编号 | E******** | 统一交易标识码 | A01-********XQ-****-000364-3 |
信息来源 | ***交易中心金安区分中心 | 项目所在地 | 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 |
信息发布时间 | ****-**-** 08:***:*** | 浏览次数 | 0 |
标段信息 第一次澄清文件
序号 | 标段编号 | 标段名称 | 招标方式 | 估算价(万元) |
1 | E********01 | 供电局南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 公开招标 | 479.676647 |
答疑澄清信息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 | ****-**-** 17:***:***.0 |
主要修改内容 | 关于“供电局南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的澄清公告 各潜在投标人:***“供电局南大院老旧小区改造项目 (项目编号:***********)”招标文件澄清如下:***“2.5”资金来源证明及支付担保的约定:***:***施工合同额8%-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现修改为:***:***施工合同额10%的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单位在收到工程款支付担保后3日内将相关资料上传至项目所在地农民工工资支付监管平台,未按时按承诺提交工程款支付担保的工程建设项目,将视作建设资金未落实。工程款支付担保保证期限原则上应与施工合同约定的期限保持一致(采用分阶段担保的,建设单位支付相应的工程款后,当期工程款支付担保解除,进入下一阶段工程款支付担保)。施工工期延期的,建设单位应在保证期限到期前30天,办理保函、保证保险、担保保单延期手续。 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保持不变。本公告作为招标文件的重要组成部分,请各投标人及时关注网上关于本项目的信息,因未下载而造成的相关责任由投标人自行负责。由此给各投标人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六安市金安区中市街道办事处 六 ******限公司 ****-**-**日 |
答疑澄清文件列表
电子件名称 | 电子件列表(点击查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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澄清公告.pdf |
交易见证
办理状态:***
通过
办理时间:***
****-**-** 08:***:***
办理用时:***
0天0小时12分
代理生成招标文件
办理状态:***
同意
办理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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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理用时:***
0天0小时2分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