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电力设计院 ****** 6年度造价咨询项目(不含劳务服务)项目澄清函(一)
广州电力设计院 ****** 6年度造价咨询项目(不含劳务服务)项目澄清函(一)
致各投标单位:
广州电力设计院 ****** 6年度造价咨询项目(不含劳务服务)项目(招标编号:***********)的澄清如下:
本项目商务投标文件目录中(二)评分要素自查表应为“商务投标偏差表”、(三)投标偏差表(商务部分)应为“投标人基本情况表”,请按照文件正文内容进行编制。
请各投标单位尽快在系统查看并完成系统确认工作,并按澄清函内容执行!
特此函达!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授权的项目负责人(签名):***
招标代理机构(盖章):*********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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