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县城市管理局长沙县 ****** 7年度生活垃圾清运物业外包项目第1次更正公告一、项目基本情况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编号:***-****0037 原公告的采购项目名称:********* 7年度生活垃圾清运物业外包项目 首次公告日期:****-**-** 16:***、更正信息 更正事项:***:***:
一、项目基本情况
变更事项:***
变更内容:
原招标文件商务评审综合实力中:***.投标人自有垃圾转运车(对接式)或压缩式垃圾车1-3台的计0.5分,4-6台的计1分,7-9台的计1.5分,10-12台的计2分,13-15台的计2.5分,16-18台的计3分,19-21台的计3.5分,22-24台的计4分,25-27台的计4.5分,28台及以上的计6分。投标人自有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式)1-3台计0.5分,4-6台计1分,7-9台计1.5分;投标人自有摆臂式垃圾车1台及以上计0.5分;本项最多计8分。
3.投标人租赁垃圾转运车(对接式)或压缩式垃圾车1-3台的计0.25分,4-6台的计0.5分,7-9台的计0.75分,10-12台的计1分,13-15台的计1.25分,16-18台的计1.5分,19-21台的计1.75分,22-24台的计2分,25-27台的计2.25分,28台及以上的计3分。投标人租赁自有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式1-3台计0.25分,4-6台计0.5分,7-9台计0.75分;投标人租赁摆臂式垃圾转运车1台及以上计0.25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①以上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车辆类型须以行驶证或发票备注名称为准;③2.3项最多计8分。
现变更为:***.投标人自有垃圾转运车(对接式)或压缩式垃圾车56-43台(含57台及以上)的计6分,42-29台的计5分,28-15台的计2分,14-1台的计1分。投标人自有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式)9-7台(含10台及以上)计1.5分,6-4台计1分,3-1台计0.5分;投标人自有摆臂式垃圾车1台及以上计0.5分;本项最多计8分。
3.投标人租赁垃圾转运车(对接式)或压缩式垃圾车56-43台(含57台及以上)的计3分,42-29台的计2.5分,28-15台的计1分,14-1台的计0.5分。投标人租赁车厢可卸式垃圾车(勾臂式)9-7台(含10台及以上)计0.75分,6-4台计0.5分,3-1台计0.25分;投标人租赁摆臂式垃圾车1台及以上计0.25分;本项最多计4分。
注:①以上车辆需提供行驶证及购车发票,如为租赁车辆还需提供车辆租赁合同并加盖投标人公章;②车辆类型须以行驶证或发票备注名称为准;③2.3项最多计8分。
更正事项 | 更正前时间 | 更正后时间 |
开标时间 | ****-**-** 09:*** | ****-**-** 09:*** |
投标截止时间 | ****-**-** 09:*** | ****-**-** 09:*** |
缴纳保证金时间 | ****-**-** 09:*** | ****-**-** 09:*** |
无
本更正公告为采购文件的组成部分,采购文件如涉及上述内容的应作相应调整和修改,若本更正公告与原采购文件内容有不一致之处,应以本更正公告为准。 各有关当事人对本更正内容有异议的,可以在本更正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政府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逾期将依法不予受理。 四、凡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一、采购人信息 |
采购单位:***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二、代理机构信息 |
代理机构:*********限公司 |
联系人:*** |
电 话:***-**** |
地 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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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年5 月16 日